一、毕业生政审工作按办理工作主体分为一般政审、委托政审,前者由政审单位完成,后者政审单位委托学生所在学院(培养单位)辅导员完成。

二、一般政审工作

1 政审单位需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广东财经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,约定政审时间

2 政审单位办理人员需提供介绍信、身份证或工作证

3 学生档案室登记政审单位信息,提供政审学生档案资料

4 学生档案室核对政审单位摘录或复印内容,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“广东财经大学学生档案证明专用章”

5 政审单位前往学生所在学院(培养单位)了解学生情况,完成政审

二、委托政审工作

1 政审单位委托学生所在学院(培养单位)辅导员办理政审业务

2 辅导员需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广东财经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,约定政审时间

3 辅导员持政审单位介绍信或考察函,前往广东财经大学学生档案室

4 学生档案室登记政审单位信息,提供政审学生档案资料

5 学生档案室核对政审单位摘录或复印内容,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“广东财经大学学生档案证明专用章”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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